中使衙门皆创设,并无旧绪可因。大抵中使一员,其从可百人,分遣官不下十人,此十人各须百人,则千人矣。(198)
而吏部左侍郎冯琦也说:
诸中使衔命而出,所随奸徒,动以千百。(199)
左都御史温纯也说:
税使窃弄陛下威福以十计,参随凭藉税使声势以百计,地方奸民窜身为参随爪牙以万计。(200)
三十年阁臣沈鲤也说这些特务是:
滥用群小,布满州闾,穷搜远猎。而群小之中,又各有爪牙羽翼,虎噬狼吞,无端告讦,非刑拷讯。(201)
而这些爪牙鹰犬小特务,尽都是些流氓市棍,亡命之徒,甚至是小偷强盗。这些人一朝得势,还有什么事干不出来!万历二十八年山西巡按御史汪以时曾将这些爪牙和矿税特务的关系说得很清楚,他说:
中使见制群小,群小愚弄乎中使,三五成群,昼夜攒谋,构成奏疏,但求中使用关防,诸棍即为赉奏。彼中使不通文义,常被欺哄。又心迹暧昧,常被挟吓。甚至中使失于关防,群小盗印空本,任意填写奏扰,中使蒙然不知。及奉有明旨,只得将错就错,如马堂孙朝辈,远近传笑。(202)
人民的惨况
在这样高度的抢掠刮榨敲骨吸髓的**威之下,老百姓生活已经濒于绝境,真正是到了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境地,我们且看一看当时人所叙述的老百姓的惨况。万历二十七年吏部侍郎冯琦奏称:
自矿税使出,而民间之苦更甚……贫富交困。贫者家无储蓄,惟恃经营。但夺其数钱之利,已绝其一日之生。至于富民,更蒙毒害。或陷以漏税窃矿,或诬之贩盐盗木。布成诡计,声势赫然。及其得财,寂然无事。小民累足屏息,无地得容。利归群奸,怨萃朝宁。(203)
同年三月户科给事中包见捷等又上言:
迩来武弁参伍,表里为奸,交煽互惑,不崇朝而省直之间,开采棋置,榷税星满,甚至孤危如辽左,计且为之也。嗟嗟,世界至此,更无一处得干净;百姓至此,更无一方得安乐。(204)
同年闰四月沈一贯又言:
夫财者民之命也,取民之财,是取民之命也。今穷无索产,罄地伐毛,尽宇宙间,靡有留利。黄旗相望于郊原,虎冠遍满于地市。撤屋掘坟,搜藏发窖,无论奸民乘机劫夺,即良民亦宁能拱手授人以命乎!(205)
二十八年田大益又奏称:
陛下驱率虎狼,飞而食人,使天下之人,剥肤而吸髓,重足而累息。(206)
同年凤阳巡抚李三才奏称:
自矿税繁兴,万民失业。陛下为斯民主,不惟不衣之,且并其衣而夺之;不惟不食之,且并其食而夺之。征榷之使,急于星火,搜刮之令,密如牛毛……千里之区,中使四布,加以无赖亡命,附翼虎狼……昨运同陶允明自楚来云:“彼中内使,沿途掘坟,得财方止。”圣心安乎不安乎?(207)
又说:
孤人之子,寡人之妻,拆人之产,掘人之墓,即在敌国仇人,犹所不忍,况吾衽席之赤子哉!(208)
同年工科都给事中王德完又奏:
今出押中之虎兕以吞餍群黎,逸圈内之豺狼,以搏噬百姓。忿怒无处可伸,郁结无时可解……皇上……只知财利之多寡,不问黎元之死生。嗟乎!民何负于君?而今鱼肉蚕食至于此极耶!(209)
而三十年沈鲤言之更其痛切:
臣窃观天下之势,如沸鼎同煎,无一片安乐之地,贫富尽倾,农商交困,流离转徙,卖子抛妻,哭泣道涂,萧条巷陌。(210)
肆虐天下二十年
这种敲骨吸髓的虐政,所造成的惨绝人寰的情形,自万历二十四年以来,一直持续到四十八年朱翊钧死去,凡二十余年之久。这中间曾下旨罢过两次,但都没有执行。第一次尤其是开玩笑!万历三十年朱翊钧病了,恐怕自己要死,便命停罢矿税,隔几天病好了,又听信特务们的播弄,后悔起来,收回前旨,其经过情形如下:
三十年二月,皇太子婚礼甫成,帝忽有疾。急召诸大臣至仁德门,俄独命(沈)一贯入启祥宫……帝曰:“先生前。朕病日笃矣,享国已久,何憾。佳儿佳妇付与先生,惟辅之为贤君。矿税事,朕因殿工未竣,权宜采取,今可与江南织造、江西陶器俱止勿行,所遣内监皆令还京。”……一贯复叩首,出拟旨以进。是夕,阁臣九卿俱直宿朝房。漏三鼓,中使捧谕至,具如帝语一贯者。诸大臣咸喜。
翼日,帝疾瘳,悔之。中使二十辈至阁中取前谕,言矿税不可罢……一贯欲不予,中使辄搏颡几流血,一贯惶递缴入……当帝欲追还成命,司礼太监田义力争。帝怒,欲手刃之。义言愈力。而中使已持一贯所缴前谕至。后义见一贯唾曰:“相公稍持之,矿税撤矣,何怯也!”(211)
田义原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看他敢于面唾当时首辅沈一贯,其威势也就可想而知。但这件事做得总还算差强人意,比起沈一贯来,倒是要好多了。第二次罢矿税是在万历三十三年,《明史·神宗本纪二》卷二十一云:
三十三年十二月壬寅,诏罢天下开矿,以税务归有司,岁输所入之半于内府,半户工二部。
但这输入内府的一半,仍交由税监输解。《明神宗实录》卷四一六云:
(三十三年十二月)壬寅,谕户、工二部……其各省直税课俱着本处有司照旧征解税监一半,并土产解进内库,以济进赐供应之用。一半解送该部,以助各项工费之资,有余以济京边之用。其各处奏带员役,止着押解催攒钱粮行文差用,不许私设关津,指称委官,容令地方棍徒肆行攘夺,致民生不安,商旅不行,反亏国家正课,抚按官还同该监不时访拿治罪。
税监仍旧没有撤回,而抚按官拿问私设关津肆行攘夺的恶棍还要会同抚按办理,这些恶棍本就是税监私人,试问抚按如何敢办?这次和从前不同的只是令税监坐而解额,无督催之权。但就只这一点,仍是没有办到。《明神宗实录》卷四四○云:
三十五年十一月……自税课之归有司也,税监坐而解额,诸爪牙无督催之权,然犹从新恩不敢与有司为难,至是高寀首发之,以课未归一,恐误上方为言。先是丙午七月,范涞为左布政,以春夏税汇解寀处,寀受之,无以难也。诸爪牙以督催无权,实自涞始,会涞入觐告归,有闽抚之推未下,寀恐涞复出,遂疏诋涞……请自按月征解。
又如江西的潘相:诏四方税务尽领于有司,以其半输税监,半输户部。独江西潘相勒有司悉由己输。(李)汝华极论相违诏,帝竟如相议,且推行之四方。(212)
既“推行之四方”,那就等于取消三十三年二月的诏书,于是一切都照旧办理,一直到朱翊钧死去,“始下遗诏罢矿税,撤诸中使还京”(213)。这些矿税特务肆虐天下凡二十余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