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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弘法 创办律学院(第2页)

庵门常掩,毋忘世上苦人多。

草庵二字分嵌于上下联联首,巧妙而自然。

1933年底,弘一法师在晋江草庵度岁,特为传贯与丰德二师开示灵峰大师《祭颛愚大师爪发衣钵塔文》。文中灵峰大师痛感末世胜德凋落,法界鱼龙混杂,呼吁有识之士奋起力挽狂澜。弘一法师开示此文的过程中,感慨时弊,几近流涕。灵峰之痛,也是他心头之痛,他持戒苦行,以身垂范,亦旨在唤起浑浑噩噩的僧众。

1935年,弘一法师因患臂疮在草庵养病,病**有一小钟慢两刻钟,弘一法师一直不将其拨正。他认为此大病实由宿业所致,“可以说是我一生的大纪念”(《南闽十年之梦影》)。此后,无论移居何处,他都故意将座钟拨慢半个小时。弘一法师称之为“草庵钟”,以此提醒自己,时时不忘勇猛精进。

1936年的最后一天,作家郁达夫来到鼓浪屿日光岩拜访弘一法师。郁达夫仰慕弘一法师久矣,但弘一法师对他的名字却很生疏。原因是,郁达夫蜚声文坛时,弘一法师已经是佛门中人。这次见面,只是略事寒暄,弘一法师赠给郁达夫《佛法导论》等书。这次见面给郁达夫留下深刻印象,回去后,他写了一首诗寄赠弘一法师:“不似西泠遇骆丞,南来有意访高僧。远公说法无多语,六祖传真只一灯。学士清平弹别调,道宗宏议薄飞升。中年亦具逃禅意,两道何周割未能。”

闽南地处东南,远离政治文化中心,远离动乱,这为弘一大师弘法和著述提供了较为安定的外部环境。闽南著名的寺庙,在东南亚都有下院,常在经济上予以援助,解决了弘一大师基本生活需求,使其得以安心弘法。闽南民风淳朴,也使大师感到安适。对于闽南的食物,大师也颇为习惯,并赞不绝口:“闽中产米缺乏,代以杂粮。以小麦大麦磨作粗粒,加入干番薯少许,做成麦羹,其味极佳,且适于卫生。”

弘一大师曾在给挚友信中对居闽南十余年的生活境况有过介绍:“闽中平静如常。仁者能入闽任职,则生活可无虑矣。泉州物价之昂,自昔以来,冠于全闽。但米价每石亦仅一百七十元左右,其他闽中产米之区,如漳州及闽东等处,则仅五十元左右。泉州街市无乞丐(另设乞丐收容所)。物价亦不甚昂。华侨家庭生活亦大致可维持,因努力种植,生产量甚富也。统观全闽气象,与承平时代相差无几。朽人于十四年前,无意中居住闽南(本拟往暹罗,到厦门而中止)。至今衣食丰足,诸事顺遂,可谓侥幸,至用惭愧。”

福建与佛教因缘甚深,历史上不仅高僧辈出,流派众多,而且至今僧尼仍有一万余人,约占全国汉族地区僧尼总数四分之一,按比例为全国第一。弘一大师居闽南时,不仅受到各寺僧人的热情款待,为众多居士争相恭请,还受到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欢迎。弘一大师到漳州弘法时,“乡长、保长等皆喜欢护法,诸事顺适。”当时闽南各地争先迎请大师弘法,如永春普济寺请了四次才遂愿。大师所到之处,皆受到热烈欢迎,如1938年农历二月于泉州承天寺讲经时,“听众甚多,党部青年乃至基督教徒皆甚欢赞”。弘一大师为有这种因缘而高兴,他在给丰子恺居士的信中写道:“乃今岁正月到泉州后,法缘殊胜,昔所未有,几如江流奔腾,不可歇止。”在晋江安海时,大师演讲三日,听众多达近700人。弘一大师以弘法为己任,适逢闽南为佛教重镇,使他的宏愿得以实施。正如大师所说:“朽人居闽南已十年,缁素诸善友等护法甚力。”

弘一大师在闽南演讲弘法具有自己的特点。第一,不拘场所。

大师所演讲的地方,有著名寺庙、佛教院校、慈善机构、普通学校、居士菜堂、私人住宅、宗祠等。第二,内容广博。据大师记述弘法的《壬丙闽南弘法略志》《泉州弘法记》中载,大师到每一处讲演的题目,均不下二十余种,内容极为丰富。第三,排期紧凑。弘一大师有时连续几天演讲不休息。有时一天在两个不同地方演讲,甚至除夕夜也不休息。据《壬丙闽南弘法略志》载:壬申除夕夜,在草庵讲《蕅益大师普说二则》;甲戌除夕夜,在万寿岩念佛堂讲演;乙亥除夕夜,在草庵病榻上讲说。第四,富有特色。弘一大师的演讲之所以能受到各界各阶层不同人士的一致欢迎,除了大师严于律己的人格力量和广博的佛学知识感召外,还由于其演讲极富特色。一是深入浅出,往往能用浅显的语言表达深刻的教理;二是融进自己经历,以现身说法来感染听众;三是语言亲切,自然表明自己的心态;四是充满真知灼见,极富启发性。

弘一大师极力推动闽南的僧教育,培养了大批佛教干才。

他重视创办佛学院校,精心训导学僧。1929年11月,弘一大师抵南普陀后,应常惺院长之请,协助院方整顿闽南佛学院,以现身说法教导学生惜衣惜食惜福,并撰书《悲智训》嘱勉学僧。1934年,弘一大师再次来闽南佛学院讲学和整顿学风,后认为机缘未熟,主张学院要从头办起,取《易经》“蒙以养正”之义,创办佛教养正院,并亲自草拟章程,书写院额,选定教材,推荐师资,还抱病作了《青年佛教徒应注意的四项》的讲演,勉励学僧要惜福、习劳、持戒、自尊。养正院根据弘一大师的指导思想,始终把佛学教育放在首位,以世学的文史为辅。

开办南山律学院。弘一大师以弘律为己任,重视并乐于启导僧人自发结成学律组织。1933年5月,大师应泉州开元寺方丈转物和尚之请自厦至泉,于开元寺右侧之尊胜院开办南山律学苑,每次连续讲两周,《四分律含注戒本》及《随机羯磨》,分两次讲完。有时兼说古德格言,以资策励身心。

他弘法有法。弘一大师当过教师,故深谙采取因材施教方法能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他认为,给学僧上课,内容要简明易懂,讲授要循序渐进,有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如讲律学,可分五个学程,每一学程各有不同内容。对讲解进度,大师有周密计划,每周两小时,一学年讲毕。约八十小时,即可“了知律学大要”。对于师生问答,大师提倡采用“笔问笔答”形式。弘一大师认为所教育对象,应分为丙级(年不满二十岁者)、乙级(二十岁以上者)、甲级。应根据不同级别对学僧因材施教。丙级以学劝善及阐明因果报应之书为主,兼学净土宗大意,大约两年毕业;乙级以学律为主,兼学浅近易解之经论,大约三年毕业;甲级以学经论为主,大约三年毕业。弘一大师对僧教育提出的系统看法,在今天也是很有借鉴意义的。

框定了僧教育的基本原则。弘一大师认为对学僧的教育,归根结底就是进行佛教基本原则的教育。大师在《南闽十年之梦影》中谈道:“顺便将我对于僧教育的意见,说明一下。我平时对于佛教,是不愿去分别哪一宗哪一派的,因为我觉得各宗各派,都各有长处。但是有一点,我以为无论哪一宗哪一派的学僧却是非深信不可:那就是佛教的基本原则,就是深信善恶因果报应的道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同时还须深信菩萨的灵感。这不仅初级的学僧应该这样,就是升到佛教大学也要这样。”弘一大师认为僧教育并不是要把学僧培养成天资聪颖、辩才无碍、文理精通、书法工秀之人,而应该把学佛理、立大德放在最主要位置。大师有时讲的是非佛学科,也谆谆教诲学僧注意佛学的学习,如1937年3月18日,大师在厦门养正院给学僧上书法课,首先强调的是要学好佛法:“如果对于佛法没有研究,而是没有道德,纵能写得很好的字,这种人在佛教中是无足轻重的了。”

弘一大师在闽南弘法期间,广结法缘,其途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以书结缘。弘一大师常将各类经书和自己所编撰之书及讲稿赠给有缘之人,并把此当作很重要的大事。在他的书信中屡屡谈及以书赠人之事。如1939年农历五月二十五日于永春普济寺致觉圆法师信中,1935年农历五月十日于惠安净峰寺致广洽法师信中,1939年1月于泉州承天寺致陈无我信中等,都多次谈到以书赠人的事。大师认为经书对接引新青年至为重要,千方百计设法刊布,1938年农历十月二十八日,他于泉州承天寺致王拯邦信中言:“前广洽法师所印拙书《金刚经》,所存无几。此书接引新青年至为逗机。……乞劝广洽师发心募印再版(能印数千册广赠尤善)。”大师常托人代为转赠有关佛经,并时请对方直寄所开出地址,可见用心良苦。大师还注意根据不同对象赠寄不同的书,考虑极为周全。如对《护生画集》的出版极为关注,不仅为其题词,还过问联系由锌版改铜版事,并常将此书转赠同人,弘法结缘。

善结人缘。弘一大师在闽南与许多善信来往密切,从大师给数十位居士信中可看出,大师对他们谆谆教诲,爱护有加,点点滴滴,感人肺腑。如永春图书馆馆长王梦惺居士原号“梦醒”,大师于1940年为之易号为“梦惺”,认为“惺,悟也,不昧也。似较梦生、梦醒为胜”。当时王梦惺拟跟大师出家,因家中有老母需奉养,大师劝其不必,并于1940年秋为王梦惺的《菜园文稿》题词:“文以载道,岂惟辞华。内蕴真实,卓然名家。居士孝母,腾誉乡里。文章艺术,是其余技。士应文艺以人传,不应人以文艺传。”弘一大师多次为信善者证受皈依,仅以1935年10月至11月在惠安为例,就先后六次为七十余人证受皈依。

近代闽南佛教特点的形成,与弘一大师的推动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近代闽南佛教主要特点有:第一,学律风气为全国之首。这与弘一大师身体力行极力弘律有关。弘一大师1933年2月10日在厦门南山律学苑首次作弘律讲演时,听讲者包括性常、广洽、了识、心灿、本妙、瑞曦、瑞澄、妙慧、瑞卫、广信等青年法师,皆为厦门南山律学苑成员。第二,与海外,特别东南亚关系极为密切。东南亚有许多寺庙为闽南著名寺庙的下院。弘一大师与那些弘法海外的法师关系密切,与被菲律宾佛教界称为开山祖师的性愿法师、曾任马来西亚佛教会会长的竺摩法师等名僧都有书信往来。弘一大师培养的弟子中,也有不少成为弘法东南亚的名僧,如瑞今法师追随弘一大师在闽南弘教,并曾受大师之托代任讲座,后驻锡菲律宾数十年,曾荣任世界佛教僧伽会副会长职务。第三,僧教育兴盛。近现代闽南僧教育所以在全国独树一帜,国内高僧大德云集闽南兴办教育是其主要因素之一。仅与弘一大师有关(或倡办或讲学)的佛学院校及教育组织就有:闽南佛学院、闽南养正院、厦门律学苑、泉州律学苑、泉州慈儿院、泉州月台佛学研究社等多所。

近代闽南佛教的第四个特点,是女众带发出家的菜姑盛行。当时闽南以“女众削发出家尼僧少,带发出家菜姑多”现象而成为中国佛教史上的奇观。所谓“菜姑”,指闽南带发出家住寺的女众佛徒。菜姑出家时需投奔一位比丘僧为皈依师父,在佛前举行“三皈”仪式,并摄受《梵网经菩萨戒》,便可出家住寺。她们离开家庭,独身不嫁,住佛教寺堂,布衣素食,诵经礼忏,可以说,除了仍绾青丝留发不剃外,与出家僧、尼并无二致。这种菜姑出家形式不符合佛教古制七众弟子的“剃发染衣”规范,在中国汉族佛教中是罕见的。这种现象与朱熹在闽南“严禁女子出家为尼”有关。女子落发出家被认为是败坏伦理道德的悖逆行为,因此闽南数百年很少有女子削发为尼。

但在佛教盛行的现实社会中,女众们对佛教的信仰和向往心灵解脱的欲望是禁不住的,于是她们抱着终身不嫁的宏愿毅然出家,但没有剃发。菜姑的这种出家形式,受到弘一大师的认可。大师在《梵行清信女讲习会缘起》中表明了自己的看法:“南闽女众习佛法者,恒受三皈五戒,为清信女。亦有并断正**者,别居精舍,有如僧寺,俗云菜堂,称女众曰菜姑。其贞节苦行,精勤课诵,视比丘尼殆有过之。”亲近弘一大师学律的中国佛教协会副主席圆拙老法师,曾谈及弘一大师对闽南女子带发修行赞叹不已,认为“如此更为如法”。大师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圆拙老法师进一步阐述:“在明清比丘尼还俗者甚多。比丘尼还俗,从佛教戒律上讲是允许,无罪,若自己觉得守不住戒律,向大僧说明即舍弃归俗,此乃世尊许可。但是一个尼姑的还俗,会引起众多的俗人对佛法的讥嫌,给佛教带来不良影响。再者佛经常言:说僧过者当堕阿鼻地狱,永无出期。一个比丘尼还俗本来无罪,但给佛教造成不良影响,使众生造口业,这岂是无过耶?所以过去老一辈的师父都是非常赞成女子带发出家,她们如果觉得不能单身生活即回家,不会引起俗人的讥嫌……弘老所说‘更为如法’,道理在此。”在弘一大师等高僧的认可下,20世纪30年代末是闽南出家菜姑发展兴盛时期,厦门已开始出现菜姑向社会募资兴建斋屋。弘一大师示寂后,这种带发出家的样式在大师生前好友关心下,一直得以绵延。

1932年10月,弘一第三次入闽,足迹遍及泉州、厦门、福州、漳州各大寺院,其中以住泉州的时间为最长,而在永春普济寺一住就是573天。弘一第三次寓居福建期间,正值抗日战争爆发,民族危机空前深重,他时时以国家民族的命运为念,得到僧俗群众的普遍景仰。

1933年10月,他在泉州西郊潘山发现唐诗人韩偓的墓道;1938年在惠安县的《螺阳文献》中发现一首韩偓在惠安松洋洞所作而未为《全唐诗》收入的佚诗,于是撰写《香奁集辨伪》一文,认为韩偓并不是一个风流才子,而是一位与自己有同样爱国思想的伟大诗人,为研究韩偓提出独创性的见解。他还为晋江摩尼教寺草庵撰写寺门对联和庵记,为朱子书院补题匾额,为开元寺补书朱熹所撰写的对联,为明代著名思想家李贽像题赞,使泉州的传统文化得到进一步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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