爹的工作单位是勃利铁路工务桥梁领工区,倭肯是一个小小的工作站。
爹的工作单位每年春秋两季都从勃利派几个人来倭肯大桥工作几天。他们每次来又都愿意到我家坐一坐。那些叔叔们都很喜欢我。
有一个叫马永华的叔叔她大高个,古铜色的皮肤,长瓜脸,尖下巴,大大的眼睛,经常一脸微笑。
还有一个叫赵泰祥的叔叔,他也是大高个。典型的扁身板,皮肤略黑,西方大脸,大眼睛,比马叔严肃。
从我六岁起,他们俩见到我就管我叫“儿媳妇”。总说让我给他们当儿媳妇。六七岁时我还不知道儿媳妇到底是个什么意思。他们让我叫他们爸爸,我就叫。
后来妈妈训了我,说不能随便管别人叫爸爸。从此以后谁让我叫我也不叫了。
爹爹的同事中有个叔叔姓张,叫张广金。他中等个,扁身板,小麦色的皮肤。他是小西方脸,小眼睛。他每次见到我,都想抱我,眼睛基本不离开我。我能感觉到张叔叔真的喜欢我。
有一天他是一本正经的和妈妈说要认我当干女儿。因为那时候他们家只有西个儿子,没有女儿,所以他特别喜欢女孩儿。他求了妈妈一年多,我七岁那年,妈妈才同意了。
妈妈答应的第二天张叔叔就买了东西到家里来了。他很激动,笑呵呵的让我叫他一声干老。然后又说:“叫爸爸吧。”
我靠在门框上看着他那期待的目光,怎么也张不开嘴,还是妈妈催了我两遍,我才别别扭扭的叫了一声:“干爸。”
他乐得够呛,马上站起来把我抱在怀里,那次在倭肯干完活儿回勃利的时候,在得到妈妈的允许后,干爸就把我抱到他家去了。
他家住的是一个三间房子的一半,是东西屋的那种,两家共用一个厨房。里屋是南北大炕,挤一挤每铺炕上能睡五个人。
干爸家里有爷爷、奶奶,三个哥哥,一个比我小一岁的弟弟。那次我在干爸家住了六七天。在干爸家的那几天,我是从没有过的快乐。他们一家人都把当公主一样对待。爷爷奶奶,两个大一点的哥哥,还有干爸干妈,都这个抱一抱,那个抱一抱的。他们还一首有人陪着我玩。在他家不但不干活,好吃的还尽着我。那种美好的感觉只有在干爸家才体会到。
第三天,干爸就领我上街,给我买了一双红色的小布鞋,一件粉色的上衣。后来干爸每次到倭肯工作结束回勃利时,都要把我领他家待几天。那一家人对我真的都很好。
他们认我当干女儿后的第二年,就生了一个女孩儿,三年后又生了一个女孩。大家都说是我带去的。
我这辈子做的最差劲的一件事就是结婚以后很少去干爸家了。后来想去看看他们,又觉得多年不去,不好意思再踏入那个门了。时间越长越不好意去。为此我很鄙视自己,我觉得自己忘恩负义。这是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的其中之一。
我不去干爸家,是因为后来自己成家了,丈夫特别小心眼儿,我根本不敢随便到别人家去。就是我到亲叔叔家去,他都怀疑我,骂我。我不想找麻烦。
后来我离婚了,我又怕干爸家里的人瞧不起我,我也不好意思去干爸家,怕他们笑话我。所以时间一长就不好意思再迈入那个门槛儿了。
这么多年来我真的想对干爸干妈说一声对不起,我不是忘恩负义,是很多原因导致的,虽然两位老人都不在了,但那种愧疚之情还是时隐时现的困扰着我。后来是彻底没脸见他家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