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头:没有头人能活多久
“这不仅仅是一个想法,更是灵感的闪光。那颗头骨的出现,似乎突如其来地,让我理解了罪犯的性质问题,就如同燃烧的天空照亮了一片巨大的平原。”
——切萨雷·龙勃罗梭(broso)
我们都知道,你活着就不能没有头,但没有头人到底能活多久,在19世纪末这是个得到了大量关注的问题。那是个探索的好时机,因为法国大革命使得爱钻研的人士有了供应稳定的新鲜砍下的脑袋。
被砍下的头里还保留着一些含氧的血液,因此可能并不是立刻就丧失意识。脱离身躯的大脑可以保持多长时间的运作呢?据估计是在2~7秒——但这里的前提条件是干干净净地一刀两断,但实际情况绝非随时如此。就算是专业人士手持一柄特别锋利的斧头来斩首,头部也不会轻易脱落。弗朗西斯·拉尔森(Fran)在她迷人的斩首史《人类砍头小史》(Severed)一书中指出,哪怕是脖子相对纤细的苏格兰女王玛丽的头在掉进篮子里之前,都需要三记大力猛砍[1]。
许多处决观察人士声称自己目睹了脑袋刚落地还保留有意识的证据。夏洛特·柯尔黛(CharlotteCorday)于1793年[2]因刺杀激进领导人让-保罗·马拉(Jean-PaulMarat)而被砍头,据说,当刽子手举起她的首级向欢呼的人群示众时,那颗头颅带着愤怒和怨恨的表情。按拉尔森的说法,还有些头颅据说会眨眼睛、动嘴唇,仿佛在说话。有个名叫特里尔的男子,在身首异处15分钟之后,将目光转向了说话人。但没人说得清,这些说法带有多大的回忆成分,或是在复述中得到了多大的夸张。1803年,两名德国研究人员决定对此事做一些严谨的科学考察。被斩首的脑袋一落地,他们就立刻扑上去,观察是否存在警觉的迹象,并且大声喊:“你能听到我吗?”但无人有过回应,研究人员得出的结论是,意识是立刻丧失的,要不然,就是丧失的速度快得无法测量。
除了头,身体再没有哪个部位得到过如此之多的错误关注,为科学认识设置了如此之多的阻碍。在这方面,19世纪尤其是一个黄金时代。这一时期出现了两种不同但经常遭到混淆的学科:颅相学和颅骨测量学。颅相学把头骨上的凹凸跟精神力量和性格力量挂钩的做法,始终是一项不登大雅之堂的追求。颅骨测量学家几乎毫无例外地将颅相学视为想入非非的科学,同时他们自己也传播另一套胡言乱语:颅骨测量学专注于对头部和大脑的体积、形状与结构进行更精确、更全面的测量。但必须说,他们得出的结论同样荒唐。[1]
英国中部地区的医生巴纳德·戴维斯(BarnardDavis,1801—1881)是最伟大的颅骨爱好者,他如今已经遭到遗忘,但一度非常有名。19世纪40年代,戴维斯迷上了颅骨测量学,并迅速成为全世界的最高权威。他炮制了一连串有着堂皇名字的书籍,比如《西太平洋岛屿某部落居民的特殊颅骨》(ThePeculiariaoftheInhabitaainGroupsofIslaernPacific)和《不同人种的大脑重量》(OheBraiRaan)。这些书大受欢迎。《人类土著民族的颅骨骨性结合》(OnSynostotiiaaminalRaan)再版了15次。史诗级的《颅骨大英百科全书》(iaBritannica)出版了两卷,发行了31版。
戴维斯太出名了[3],世界各地的人,甚至包括委内瑞拉总统,都留下了自己的颅骨供他研究。他逐渐建立了全世界最大的颅骨藏品——总计1540颗,超过世界其余机构的所有收藏。
几乎什么都无法阻止戴维斯扩大藏品的脚步。他想要获得塔斯马尼亚土著的颅骨,便写信给土著居民保护官员乔治·罗宾逊(GeeRobinson)索要可选颅骨。由于这时候盗挖土著人坟墓已经是犯罪行为,戴维斯便详细地向罗宾逊说明要怎样从塔斯马尼亚土著人身上移除颅骨,并将其替换为任何方便的颅骨以避免怀疑。这番努力显然取得了成功,因为他的收藏里很快就多了16颗塔斯马尼亚人颅骨和一具完整的骨架。
戴维斯的基本目标是证明黑皮肤的人与浅肤色的人是分别创造的。他确信,人的智力[4]和道德不可磨灭地写在头骨的曲线与孔洞之中,而这些又都是种族和阶级独一无二的产物。他提出,“颅骨有着特异之处”的人,“不是罪犯,而是危险的白痴”。1878年,77岁的他跟一名比自己小50岁的女性结了婚。她的颅骨什么样,无从得知。
欧洲权威们出于本能地想要证明其他所有民族都是劣等民族,就算不是所有人都这样,这种心理也普遍存在。1866年,在英格兰,著名医生约翰·朗顿·海登·唐(JohnLangdonHaydonDown,1828—1896)在一篇名为《对白痴种族分类的观察》(ObservatiohnicClassifiofIdiots)的论文中,首次描述了我们现在称为唐氏综合征的病况,但他将之称为“蒙古症”[5],将患者称为“蒙古症先天愚型”,认为他们先天退化到了更劣等的亚洲祖先。唐相信(而且似乎没人怀疑过他),白痴和种族是两相结合的。他还将“马来人”和“尼格罗人”列为退化类型。
与此同时,在意大利,该国最杰出的生理学家切萨雷·龙勃罗梭(broso,1835—1909)发展出一种名叫犯罪人类学的类似理论。龙勃罗梭认为,犯罪分子是进化返祖的人,一系列的解剖学特征背叛了他们的犯罪本能——前额的倾斜度,耳垂是圆形还是铲形,甚至是脚趾之间的间距(他解释说,很多脚趾间距大的人更接近猿猴)。虽然他的主张没有一丝半点的科学有效性,但龙勃罗梭得到了普遍敬重,甚至现在偶尔还被称为现代犯罪学之父。龙勃罗梭还常以专家证人身份受到传唤。斯蒂芬·杰·古尔德(StephenJayGould)在《人的错误量度》(TheMismeasureofMan)中引用过[6]一个案例,龙勃罗梭受邀判断两名男子中是哪一个杀死了一名女子。龙勃罗梭称其中一个人不言自明地有罪,因为他有“巨大的下颌、额窦和颧骨,过薄的上嘴唇,巨大的门牙,少见的大脑袋,迟钝的触觉和左撇子的感知”。没有人知道这一切意味着什么,也没有真正的证据不利于这可怜的家伙,可没人在乎,他被判有罪。
但最有影响力也最出人意料的颅骨测量学家是伟大的法国解剖学家皮埃尔·保罗·布罗卡(PierrePaulBroca,1824—1880)。布罗卡无疑是一位杰出的科学家。1861年,他对一位中风患者进行尸检[7],这位患者多年来无法说话,只能不停地重复音节“tan”。布罗卡在他的额叶发现了大脑的言语中心——这是头一次有人将大脑区域跟特定动作联系起来。言语中心仍然叫作“布罗卡区”,布罗卡发现的障碍叫作布罗卡失语症(患有布罗卡失语症的人,可以理解言语但无法回复,而只能发出毫无意义的噪声或类似“我会说”“噢,孩子”等固定短语)。
然而,布罗卡在性格特征方面的判断就没这么机敏了。哪怕所有的证据都不利于自己的主张,他仍确信女性、罪犯和深色皮肤的外国人,其大脑比白人男性更小、更迟钝。每当有人给布罗卡看与之相悖的证据,他都以这肯定存在缺陷为由视若无睹。一项来自德国的研究表明,德国人的大脑平均比法国人重100克,他自然同样拒绝相信。面对这一令人尴尬的差异,他解释说,法国的受试者接受测试时年纪很大,大脑缩小了。“年老让人的大脑退化程度更加复杂多变。”他坚持说。论及为什么遭到处决的犯罪分子有时候大脑体积很大,他也难以自圆其说,并认定这些人的大脑是因为绞刑的压力而人为肿胀。但最有伤他尊严的事情,发生在布罗卡去世后:经测量,他的大脑小于平均水平。
最终把人类头颅研究放到理性科学基础上的人物,非伟大的查尔斯·达尔文莫属。1872年,在发表《物种起源》的13年后,达尔文又写出了另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作品《人与动物的情感表达》(TheExpressioionsinManandAnimals),不带偏见地理性考察了表情。这本书的革命之处,不光在于它保持了理性,更在于它观察到了某些表情是所有人类共有的。这句话的意义,恐怕比我们意识到的更加大胆,因为它强调了达尔文的信念,即所有人,无论他们是什么种族,都继承了共同的遗产,这在1872年是一个极具革命性的想法。
达尔文意识到了一件所有婴儿本能就知道的事情:人类的面孔有着高度表现力,并能即刻让人着迷。我们可以做出多少表情,没有任何两名权威[8]能达成一致意见,其估计范围为4100~10,000种,但显然是个大数目。[2]40多块肌肉(占身体肌肉总数的可观比例)参与面部表情。据说,刚从子宫诞生的婴儿[9],较之其他任何形状,都更偏爱面孔,甚至脸的通用模型。大脑有许多完整区域仅用来识别面孔。我们对最为微妙的情绪或表情异常敏感,哪怕我们并不总是能意识到。丹尼尔·麦克尼尔(DanielMeill)在《面孔》(TheFace)一书中提到,一项实验向男性展示两张方方面面都一模一样的女性照片,只是其中一张微妙地放大了女性的瞳孔。尽管这种变化小到无法被有意识地察觉到[10],但测试对象却总觉得瞳孔较大的女性更具吸引力,虽然他们解释不了原因。
20世纪60年代,达尔文写出《人与动物的情感表达》近一个世纪后,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心理学教授保罗·埃克曼(PaulEkman)决定对不熟悉西方习惯的偏远部落人群展开研究,检验表情是否普遍存在。埃克曼得出结论,有六种表情是普遍的:害怕、愤怒、惊讶、快乐、厌恶和悲伤。说最普遍的表情是微笑,只是个美好的设想。研究发现,没有任何社会对微笑采用相同的回应。真正的微笑十分短暂——介于23秒和4秒之间。这就是为什么保持笑容会变得像是威胁。真正的微笑是人无法假装的表情。早在1862年,法国解剖学家杜乡·布伦[11](G。-B。DuedeBoulogne)就注意到,一个真正的、自发的微笑,涉及每只眼睛里眼轮匝肌的收缩,而我们对这些肌肉并无独立控制机制。你可以让嘴微笑,但不能让自己的眼睛伪装出喜悦的闪光。
按保罗·埃克曼的说法,人人都有微表情[12]。不管我们整体上更受控制的表情在传达什么情绪,微表情都会泄露我们真正的内心感受。微表情是情绪的闪现,持续时间不超过14秒。据他所说,我们几乎所有人都会错过这些泄露秘密的表情,但经过教导,我们可以识别它们(假设我们希望知道同事和亲人对我们的真正想法是什么)。
以灵长类的标准来看,我们的头非常奇怪。我们的脸扁平,额头高,鼻子隆起。几乎可以肯定的是,我们独特的面部安排是一系列因素决定的:直立的体态、大大的脑袋、饮食和生活方式、为长时间奔跑而设计的身体(这会影响我们的呼吸方式),以及我们眼里配偶可爱的样子(酒窝就是一例——大猩猩**时并不会寻找酒窝这种东西)。
令人惊讶的是,考虑到面部对我们存在有着多么重要的作用,有关它还有很多的事情至今竟然仍旧成谜。以眉毛为例。在我们之前的许多原始人类都有着凸出的眉脊,但我们智人放弃了这种眉脊,选择了生动活泼的小眉毛[13]。解释原因并不容易。有一种理论认为,眉毛可以避免汗液滑到眼睛里,但眉毛真正擅长的是传达感情。想想看,你扬起眉毛能传送多少信息,从“我觉得难以置信”到“小心脚下”再到“想**吗”。蒙娜丽莎看起来很神秘的原因之一[14]是她没有眉毛。一项有趣的实验向受试者展示两组著名人物经数字处理过的照片:一组抹掉眉毛,另一组抹掉眼睛。出人意料的是,绝大多数受试者发现,没有眉毛的名人比没有眼睛的名人更难被认出来。
睫毛也存在同样的不确定性。有证据表明,睫毛会微妙地改变眼睛周围的气流,帮忙扫开尘埃微粒,避免其他小粒子落在眼睛里,但它的主要好处大概还是增加了面部的特点和吸引力。通常,在他人眼里,有着长睫毛的人显得比没有长睫毛的人更具吸引力。
鼻子就更加奇怪了。在哺乳动物中常见的是拱嘴,而不是圆形的凸出鼻子。根据哈佛大学人类进化生物学教授丹尼尔·利伯曼的说法,我们演化出外鼻和错综复杂的鼻窦[15]是为了帮忙提高呼吸效率,避免我们在长距离的跑动中过热。这种安排显然适合我们,因为人类及其祖先拥有凸出的鼻子已经大概200万年了。
最神秘的是下巴。下巴为人类所独有,没有人知道为什么我们会有下巴。它似乎不曾给头部带来任何结构上的好处,所以,有可能只是因为我们发现,拥有一个好下巴能让人风度翩翩。利伯曼在一个罕见的轻松瞬间这样评论说:“检验这最后一种假说尤其困难,但我们鼓励读者构思出合适的实验来。”当然,我们在这里所说的案例便是“没有下巴的奇迹”[3],很多时候,下巴太小,暗示着在性格和智力上有缺陷。
一如我们都喜欢高挺的鼻子和漂亮的眼睛,人大多数面部特征的真正目的就在于帮助我们通过感官来阐释世界。很奇怪,我们总是爱说人有五种感官,其实我们拥有的还要更多。我们拥有平衡感、加速和减速感、空间位置感(所谓的本体感受)、时间流逝感,以及食欲。总而言之(取决于你如何计算),我们内部有多达33种系统[16],让我们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做得怎么样。
下一章,我们将斗胆进入嘴巴,去探索味觉的奥秘,但现在,让我们看看头部另外三种最为人熟知的感官:视觉、听觉和嗅觉。
视觉
毋庸置疑,眼睛是件神奇之物。大约13的大脑皮层都与视觉相关。维多利亚时代的人们惊讶于眼睛的复杂性,常将之视为智能设计论的证据。对眼睛来说,它的存在是一种奇怪的选择,因为它不折不扣是反着来的——它是从后往前演化出来的。检测光线的杆细胞和锥细胞位于后部,为之输送氧气的血管在其前面。其间散落着血管、神经纤维以及其他连带的碎屑,你的眼睛必须穿过它们才能看。通常,大脑会把所有的干扰都编辑去除,但也并非随时都能成功。在阳光明媚的日子,看着清澈湛蓝的天空,你可能碰到过一些白色的小小闪光突然凭空冒出来,就像是飞逝的流星。你看到的其实是自己的白细胞[17],它正在穿越视网膜前方的毛细血管,够好玩的吧。因为白细胞(相较于红细胞)很大,它们有时会短暂地卡在狭窄的毛细血管中,它就是你看到的东西。此种失调的技术名称叫“谢瑞尔蓝天内视现象”(Scheerer'sbluefieldentoptiena,得名自20世纪初的德国眼科医生理查德·谢瑞尔),更常见也更诗意的名字叫“蓝天精灵”。由于眼睛吸收不同波长的光线,它们在明亮的蓝天下尤为明显。飞蚊症也是一种类似的现象。它们是眼睛里果冻状玻璃体中的微观纤维团块,在视网膜上投下阴影。随着年龄的增长,“飞蚊”经常出现,一般而言是无害的,但有时亦可暗示视网膜撕裂。它们的学术名字叫“muscaevolitantes”(如果你想向别人炫耀的话),直译其实就是“飞蚊”[18]。
如果你手拿一颗人类眼球[19],可能会对它的大小感到惊讶,因为当它嵌入眼窝时,我们只看到了它的16。眼睛感觉就像一口注满凝胶的袋子,这并不奇怪,因为它就是用类似凝胶的材料(前述玻璃体)所填充的(玻璃体vitreoushumour,其中“humour”一词在解剖学意义上表示身体中的各种**或半流体,而不是指它的另一个词义“幽默”)。
一如你对复杂装置的期待,眼睛分为诸多零件,其中一些的名字为我们所熟知(虹膜、角膜、视网膜),另一些部位更为低调(中央凹、脉络膜、巩膜),但究其本质,眼睛就是照相机。前面的零件(晶状体和角膜)捕捉飞逝的图像,投射到眼睛的后墙(视网膜)上,后墙上的光感受器把图像转换成电信号,通过视神经传递到大脑。
如果你的视觉解剖里有哪个部分最值得特别鸣谢,那就莫过于角膜了。这羞怯的圆顶形护目镜不仅可以保护眼睛免受外界攻击,还完成了眼球23的聚焦工作。在大众意识里赢得所有功劳的晶状体[20],只完成大约13的聚焦工作。角膜再低调不过了。如果你把它剥出来,放在手指尖上(它跟指腹的形状十分契合),它看上去一点儿也不起眼。但仔细考察,它跟身体的几乎所有部位一样,是复杂的奇迹。它分为五层(上皮细胞层、前弹性层、基质层、后弹性层和内皮细胞层),紧密地压进比半毫米略厚的空间。为了透明,它的血液供应非常少——几近于没有。
眼睛中有着最多光感受器的部位(也就是真正“看”的地方)叫作中央凹(fovea,它来自拉丁语里的“浅坑”;中央凹也确实位于一个轻微的凹陷处)。[4]有趣的是,这样的一个关键部位,我们大多数人却从未听说过。
为了使这一切流畅运作,我们持续产生眼泪。眼泪不仅可以保持眼睑的流畅滑动[21],还可以抚平眼球表面的微小瑕疵,让视觉聚焦成为可能。它们还含有抗菌的化学物质,可成功地阻止大多数病原体。眼泪分为三种:基底眼泪、反射性眼泪和情绪性眼泪。基底眼泪起润滑作用。反射性眼泪是眼睛受烟雾或洋葱片等刺激时流出的眼泪。情绪性眼泪名副其实,但它们也很独特。据我们所知,我们是唯一一种会因感情而哭泣的生物。我们为什么会这样,是眼泪的另一未解之谜。眼泪直流并不会给我们带来生理性的好处。同样有点奇怪的是,这种表示强烈悲伤的行为,也可由极度的快乐、无声的狂喜、强烈的骄傲,或者其他几乎任何强烈的情绪状态所触发。
眼泪的产生,跟眼睛周围数量繁多的微小腺体相关——也就是克劳塞腺(Krause)、沃夫宁腺(W)、莫氏腺(Moll)和蔡氏腺(zeis),除此之外,眼睑里还有近40种睑板腺(Meibomianglands)。你每天会产生5~10盎司的眼泪[22]。泪水从每只眼睛靠近鼻子一侧肉质小旋钮(叫作泪**)里的小孔(叫作泪点或泪孔)流出。当你动情地哭泣,泪点无法足够快速地排出**,所以眼泪会溢出来,顺着脸颊往下流。
虹膜给了眼睛颜色。它由一对肌肉组成,可调节瞳孔的开口,很像是相机的光圈,能根据需要放入或遮挡光线。表面看来,虹膜像一道整齐的圆圈,环绕着瞳孔,但经更仔细的观察,它其实是“乱糟糟的斑点、楔形和辐条”,丹尼尔·麦克尼尔这样形容。这些斑点、楔形和辐条散布的模式每个人各不相同,这就是虹膜识别设备如今越来越多地应用在安检处的原因了。
眼白的正式名称叫巩膜[23](sclera,来自希腊语中的“坚硬”一词)。我们的巩膜在灵长类动物中非常独特。有了它们,我们能够相当准确地监控他人的目光,并且能够无声交流。你只须稍微转动眼球就能让同伴看向餐馆里邻座的某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