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说话的腔调
他们崇高的使命,是对老百姓日常生活里的芝麻大事,平心静气加以评判。他们的全部智慧,是用来防止因小事而发大火,防止借名人之口,对传闻异词的事,大发雷霆。
——葛拉修斯
于连新来乍到,由于生性高傲,不爱问三问四,所以倒也没闹什么太大的乱子。一天,路遇急雨,他躲进圣奥诺雷街一家咖啡馆。这时,有个穿粗呢礼服的高个子,看到他阴鸷的目光有点惊奇,也回看了他一眼,眼神完全像先前刚到贝藏松碰到的雅梦达小姐的情人。
于连对上次受辱轻易放过,犹时时痛切自责,面对这放肆的目光,自然咽不下这口气。他走过去,要求做出解释。穿礼服的人立刻报以满口脏话。咖啡馆的顾客都围了拢来,过路的行人也在门口停住了脚步。出于内地人的防范心理,于连随身总带一支小手枪。他把手伸进袋里握住枪把,不免有点紧张。不过他很审慎,只反复说:“先生,请问府上地址?你才不在我眼里呢!”
这两句话,他说了又说,引起围观人群的惊诧。
“咳,你老骂骂咧咧干吗,该把地址给他呀!”穿礼服那人,听到旁人再三撺掇,便朝于连脸上扔去五六张名片。幸好一张也没打中他脸。他曾约束自己:除非给碰到了,才开枪回敬。那人走了开去,犹时时回头,频频挥拳以示威胁,口里还谩骂不休。
于连发觉自己出了一身冷汗。“嗨!这么个坏蛋都可以把我气得够呛!”他愤愤然想道,“这种受辱之感,怎样才能去除呢?”
他恨不得立刻就决斗。但碰到了个难题:偌大一个巴黎城,哪里去找证人?他没有一个朋友,相识倒有几个,通常交往了五六个礼拜,就各自西东了。“我这人不合群,这就是报应。”他心里想。最后想起去找隶属前九十六团的退休中尉,名叫黎艾凡的,他常找这可怜虫练习剑术。于连跟他很坦率,如实以告。
“证人我愿意当,”黎艾凡说,“不过有个条件:要是你没把对方打伤,就得当场跟我再决斗一场。”
“一言为定。”于连欣然答应。
他们按名片上的地址,跑到圣日耳曼区的中心地段,去找特·博华西先生。
此时是清晨七点。等当差进去通报,于连才想起,此人[11]可能是瑞那夫人的年轻亲戚,在驻罗马或那不勒斯使馆供过职,还为歌唱家谢罗尼莫写过介绍信。
于连已向体貌丰伟的当差递去一张昨天掷给他的名片,外加一张自家的名片。
他和证人足足等了三刻钟,才给领进一间十分气派的厅房,看过去,见一个穿得像玩偶的高个子青年。他脸上的线条,具有希腊美的优异与无谓。头呈狭长形,漂亮的金发高高耸起,像座金字塔。头发精心烫过,卷曲优美,一丝不乱。九十六团的中尉想:“原来为把头发烫成这德行,这该死的花花公子才叫我们等老半天。”花花绿绿的便衣,家常穿的晨裤,就连绣花拖鞋,一切都无可挑剔,十分精致。他的容貌,高贵而空虚,反映出他思想的合宜与空泛:恰是和蔼可亲的雅范,又是唐突和嘲谑的对头,言行举止的庄重自不必说。
九十六团的中尉指点道:昨天朝他脸上扔名片,这会儿又让人等上半天,可说是再次的侮辱。于连听了,冲进博华西先生的房间。他样子上故意装得横蛮无礼,当然同时也想显得很有教养。
博华西先生温文尔雅的仪表,矜持、自负而又得意的神情,加上房内精雅绝伦的陈设,使于连大为惊异,骤然间忘了要撒泼耍横的念头——这并非昨天那个人。面前是一位气度高华的绅士,不是在咖啡馆碰到的那个粗坯,他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便把人家掷给他的名片,递上一张去。
“不错,这是鄙人名字。”那时髦人物说。才早晨七点,于连就穿着庄重的黑礼服,倒并没引起他特别注意。“只是我不懂,凭良心说……”
这最后一句话的腔调,把于连的火气又撩拨了起来。
“本人此来,是找阁下决斗来的。”他一口气把事情的始末根由说了一遍。
夏尔·特·博华西先生经过充分考虑,对于连服饰的裁剪款式相当满意。一边听一边想:“这是斯多卜的手艺,一看就知。这件背心,式样高雅,靴子也不错;但是一清早就穿黑礼服!……一定是为了能更好躲避子弹。”特·博华西骑士思忖道。
心里这么盘算过后,便施以周全的礼数,几乎以平等的态度对待于连。谈得很久,事情很微妙,但于连终究不能不顾这明显的事实:面前这位出身名门的青年,与昨天侮辱他的粗坯,毫无共同之处。
不过于连不肯就此罢休,就一再解释,以拖延时间。他注意到这位骑士颇为骄矜自专,谈到自己,不称“我”,而称“特·博华西骑士”,所以对于连仅仅称他为“先生”,心下大感拂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