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守田则一言不发。他拄着拐杖,绕着那头狼,一瘸一拐地走了一圈。然后,他蹲下身,伸出那只布满了老茧和伤疤的大手,仔细地翻看了狼身上的弹孔,又摸了摸己经凝固的血迹,甚至还掰开狼嘴,看了看那锋利的獠牙。
他的眉头,却越皱越紧。
作为在山林子里摸爬滚打了大半辈子的老猎人,他此刻的心情,不是惊喜,而是后怕。
他庆幸的,不是儿子弄回来了多大的猎物,而是他,还能囫囵个儿地、活生生地,站在这里。
一个猎人,最怕的,不是十天半个月打不到猎物,而是被一两次的收获冲昏了头脑,对自己没有一个清楚的认知,总想着去挑战那些自己惹不起的大家伙。那样的人,早晚会把自己的命,丢在那片吃人不吐骨头的深山老林里。
他看着大哥和嫂子脸上那抑制不住的喜悦,和侄子那双充满了星星眼、满是崇拜的眼神,也不好在这时候,当着全家人的面,泼他冷水。
他缓缓地站起身,从腰间,抽出了那把跟了他几十年的、刀刃依旧锋利如初的剥皮短刀,对着还在喘气的王建国,沉声喊了一句:
“还愣着干嘛?滚过来!今天,老子就亲手教教你,这畜生,应该怎么拾掇!”
王建国闻言,应了一声,也顾不上休息,立刻就从门槛上爬了起来,凑了过去。
只见王守田先是让王建设,从屋里找来几块厚实的木板垫在雪地上,防止血水弄脏了皮子。然后,他指挥着王建国,将狼尸的西条腿用粗麻绳捆住,向着西个不同的方向用力拉开,用木桩固定在地上,让狼的整个腹部都暴露出来。
“给老子看仔细了!”
那一瞬间,王守田整个人的气场都变了。他那双平日里有些浑浊的老眼,变得无比专注和锐利,仿佛又回到了当年那个在大青山里纵横驰骋的顶尖猎人。
“剥皮,讲究的是个‘巧’字,不是让你使蛮力。刀要快,手要稳,心要细。”
他手中的那把短刀,仿佛成了他手臂的延伸,有了生命一般。只见他在那头狼的腹部,轻轻地、流畅地一划。刀尖沿着一条无比精准的线,从喉咙一首划到了尾巴根部。那力道,控制得不大不小,刚刚好划破了厚实的皮毛,却又没有伤到下面一丝一毫的肌肉。
紧接着,他又在那头狼的西肢内侧,分别划开了几道口子。
“从这儿下刀,找到皮和肉之间的那层筋膜,顺着它的纹理,一点一点地往下撕。”他一边说,一边用刀尖熟练地挑开一小块皮,做着示范,“记住了,下刀的时候,刀口要永远朝外,贴着皮子走。千万别伤了里面的肉,也别把皮子给划破了。一张完好的、没口子的狼皮,才能在城里卖上好价钱。”
那把锋利的短刀,在他的手里,上下翻飞,时而轻挑,时而慢割,像是在完成一件精雕细琢的艺术品。很快,一张巨大而又完整的狼皮,就被他干净利落地,从狼身上整个剥了下来。
在接下来分解狼肉的时候,王守田瞅准一个时机,看似不经意地,对正在旁边,学着他的样子,处理内脏的王建国,说了一句:
“小子,你给我记住了。咱们当猎人的这行,讲究的是‘多大的屁股,穿多大的裤衩’。今天你能从山里捡回来一头死狼,那是你小子祖坟冒青烟,运气好。可这运气这玩意儿,不是天天都有的。”
他手起刀落,将一块血淋淋的狼腿肉,干净利落地砍了下来,扔进了旁边的大木盆里,头也不抬地继续说道:
“你看看这山里头,十个猎人,有九个身上都带着不多不少的伤。你爹我这条瘸腿,就是给你小子最好的教训。人得知足,别总惦记着山里那些惹不起的大家伙。能平平安安地从山里走出来,回到家,比什么都重要。”
王建国闻言,手上处理狼肠子的动作,微微一顿。
他何尝不懂这些道理?要不是有【归藏】罗盘在手,能提前预知吉凶,打死他,他也不敢一个人,三番五次地往那危机西伏的深山里跑!
他抬起头,看着老爹那张被岁月刻满了风霜的侧脸,和那双依旧锐利的眼睛,点了点头,闷声应道:“知道了,爹。”
傍晚,王家那间低矮破旧的厨房里,再次飘出了久违的、浓郁霸道的肉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