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美、俄四使提出要清政府派全权代表到上海谈判的要求遭到拒绝后,四国公使随即决定率领舰队,分批由上海北驶,进犯津沽。他们认为天津靠近北京,又是漕运枢纽,只要控制天津就可迫使清政府投降。额尔金甚至不等舰队集中,也不等英海军司令从香港前来,就迫不及待地率领在上海的4艘兵舰北驶。美、俄公使也随同前往,打算趁火打劫。
3月21日,咸丰帝在接到两江总督何桂清关于英、法、美、俄四国公使欲赴天津的奏报后,才谕令直隶总督谭廷襄等“于海口各要隘,不动声色,严密防范”,以防意外。4月19日,谭廷襄与直隶提督张殿元、布政使钱炘和等率兵约8000人,并携带神机营大炮,仓促前往大沽口设防。当时清政府正全力镇压太平军,内忧外患,一时交迫。咸丰帝眼见四国联袂来犯,先自输了胆气,悄悄地改变了自己此前的强硬态度,决定谋求与侵略者的妥协,重新捡起了道光帝时常用的“羁縻”之策,打算向英、法等国妥协投降。4月8日,咸丰帝下谕署直隶总督谭廷襄,称“现在中原未靖,又行海运,一经**,诸多掣肘,不得不思柔远之方,为羁縻之计”。他指示谭廷襄“先解散俄米(美)两酋,不至助逆,则英、佛之势已孤,再观其要求何事,从长计议”,企图以此瓦解英、美、法、俄四国在外交上的联合。但是,清政府的妥协投降政策并未达到其预期的目的。
4月15日,额尔金等到达白河口。20日,葛罗率同法国兵舰接着赶到。24日,四国公使分别发出照会,要求清政府指派全权大臣,立即在北京或天津举行谈判。英法两国的照会限定6天内必须给他们圆满答复,美俄两国的照会则声明他们愿意充当调人。
清政府最初派仓场侍郎崇纶到白河口与外国侵略者会面。崇纶曾于1854年在天津接见过英、美公使。但英、法以其职位太低,拒绝与崇纶会见。清政府复于4月28日加派直隶总督谭廷襄为钦差大臣,负责交涉。谭廷襄到大沽口外与英、法会晤时,英法两国又以谭廷襄未被授予便宜行事全权为由,拒绝同他谈判。美、俄二使则从中充扮调人,同时向清朝政府进行诱骗和恐吓。与此同时,英法联军加紧进行进攻准备,探测水道,观察地形,侦察大沽口炮台设施及设防部署,并不时鸣放空枪,恣肆寻衅。但在此前的4月21日,清廷曾谕令谭廷襄“可以回击,不可先行用武”,因此当英法联军进行挑衅时,完全没有遭到阻挡和反击。
与此同时,美俄两国公使一面代表该国政府与谭廷襄交涉,一面以“调人”身份进行活动。清政府这时已同意俄国可以由海道到五口通商,也容许美国在福建、广东各加开海口一处和酌减船钞,但反对公使驻京、内江通商、内地游历等要求,对公使驻京一事态度尤其坚决。当谭廷襄等以清初外国教士南怀仁等曾久居北京为例,探询是否可以准许外国公使“若有要事,或隔数年,准其到京一次,随从不过数人”的要求时,咸丰帝立即颁谕驳斥:“英法之请隔数年或有要事,进京一次,迥非昔时可比,言似近惰,心实叵测。盖昔时住京洋人,因学算法,操纵由我,无虑为患。今则来去自伊,贪得无厌,若只顾了局,终有隐忧。”
5月中旬,英法联军舰队集结完毕。5月20日上午8时,额尔金和葛罗分别发出最后通牒,要求让四国公使前往天津,并限令清军在两小时内交出大沽炮台,否则即以武力占领。10时,联军炮艇开入口内,分列两队,同时开炮轰击南北两岸炮台。同时,由660名英军与518名法军组成的登陆部队,也分别向两岸清军发起进攻。当时,北岸炮台由游击沙春元率部防守,南岸的主炮台由总兵达年和游击德魁率部防守,左炮台由都司讷勒和等率部防守,右炮台由游击陈毅等率部防守。四座炮台的防兵已增加到3000人,大炮200余门。当英法联军发起进攻时,各台守兵奋起反抗,击沉敌舢板4只,毙敌近百名。法炮艇“霰弹”号遭到重创,艇长被打死,11人被打伤。但交战不久,北炮台的三合土顶盖便被击毁,南炮台炮墙亦被轰塌,许多大炮被炸毁,守台官兵遭敌炮轰击,伤亡甚重。11时,联军两支陆战队乘舢板强行登陆,接近炮台。守台清军冲出炮台,与敌人展开肉搏战。
正当各台守军与敌人浴血奋战之际,后方坐镇的谭廷襄、钱炘和等人却畏敌怯战,不但不组织部队增援,反而率先仓皇逃跑,后方清军随之相率溃散一空。各炮台守军终因后援不继,力不能支。北岸炮台守将沙春元、南岸右炮台守将陈毅中弹殉国。各炮台遂相继失守,所有火炮、器械尽被敌军掠获。5月26日,英法联军炮艇沿白河而上,兵迫天津城下。
谭廷襄等自大沽口遁逃后,复又借口“天津郡城残破,内无一日之水,又无隔宿之粮”,自动弃守。清廷上下也是慌作一团。5月26日,英、法等使要求清政府“另派头品可以主持之大臣二员,迅速前来共议……否则仍欲进京,并即攻击郡城”,并不时探测北运河水道,作出准备去北京的模样。5月29日,清政府派大学士桂良、吏部尚书花沙纳赶往天津,进行谈判。6月2日,清政府又加派耆英,帮同交涉。咸丰帝的计划是:如果桂良、花沙纳接受了英、法一部分要求以后,侵略者还不满意,就由“耆英出为转圜”,再答应几条,“则该夷自当深信耆英,不致推托”。谭廷襄虽然明知美、俄公使“本欲从中取利,并非真肯为我说合”,但还是一再恳求他们出来调停。
三 中外《天津条约》的订立
桂良、花沙纳于6月2日到天津,随即与英、法开始谈判。英国专使额尔金和法国专使葛罗并不出面,而是分别派其随员威妥玛、李泰国和马吉士为代表。在双方交涉过程中,英、法代表根本不容有磋商的机会。额尔金为了加强武力威逼,继续从香港增调军队,并动辄以进犯北京相威胁,蛮横地要求桂良等全盘接受其所提出的侵略要求。6月6日,李泰国通知清代表,必须允许英国公使“进京驻扎,方能在津议事,否则仍直带兵入都”。桂良等人则屈辱地步步退让,反以情势“万分危迫”恫吓咸丰帝。6月9日,耆英会见威妥玛和李泰国,试图出面“转圜”。但李泰国等不仅不承认耆英的代表资格,而且利用英法联军在广州缴获的清政府的文件,引述耆英于两广总督任内在奏折中描述英夷蠢笨的言辞,当场对耆英加以羞辱、嘲弄。此时已年近七旬的耆英不堪其辱,狼狈逃回北京。咸丰帝“羁縻”之策失灵,利用耆英“转圜”企图也告落空,更是恼羞成怒。6月29日,他以“擅自回京”为名,赐令耆英自尽以泄心中愤恨。
在天津谈判过程中,威妥玛、李泰国等人态度特别蛮悍无理,耆英更称李泰国“言语狂悖,极为可恶”。他们动辄以武力相恫吓,桂良等完全处于屈从地位。俄使普提雅廷的一位随员记载当时的情况说:当额尔金的代表走近时,桂良及其同僚就陷入一种极端委屈的状态中。桂良已经完全沮丧,而花沙纳显然从烈酒中寻找安慰。开始谈判时,英国提出公使驻京,“江路一带,至海之源,各处通商,并在各省任凭英国民人,自持执照,随时往来,英国在要紧地方设领事官,如有不法之徒,就近交领事官惩办”等要求,作为议和草约的基本条件。6月11日,桂良等屈服于英国压迫,“将大概条款暂为允诺。所有内地通商、游历各省两节,允于军务完竣后酌办;兵费一节,推交广东办理;进京一节,约俟缓期再议;他如不禁传教、会缉海盗、酌改文书、商量税则,俱已允其大概。”但咸丰帝不愿意全部接受英、法的侵略要求,斥责桂良“若必事事皆准,何用大臣会议耶”,指令他们再行交涉,商请俄使出面调解,以“杜其不情之请”。
天津谈判期间,美、俄二使以调停者自居,趁火打劫。他们向桂良等人表示,只要应允各该国政府提出的要求,则即从中斡旋,代向英法两国“说合”。在俄、美二使的诱骗下,6月13日,俄使普提雅廷抢先与桂良等签订了中俄《天津条约》。6月18日,美使列卫廉也乘机逼使清政府与之签订了中美《天津条约》。
但是,英使额尔金并不以美、俄等使的“调解”而稍敛其凶焰,反派代表威胁称,如果再稍作延宕,便中断谈判,率兵进京。桂良等奏称:“从前所求之事,已属万分无理,造奴才等接见后,该夷开来条款,又较从前加增。奴才等万不敢以不堪入耳之词,上渎宸聪。”英国除更明确地要求公使“长远驻京”以外,还要天津开港,镇江、南京先立码头。6月25日,英、法代表逼桂良等接受他们所拟定的全部条款,“非特无可商量,即一字亦不令更易”,即连中文约本的译文,也完全由他们决定。咸丰帝无奈,终于同意了侵略者的要求。6月26-27日,桂良等代表清政府分别与英、法代表在天津签订了中英、中法《天津条约》。
中英《天津条约》共56款,专条1款;中法《天津条约》共42款,附约6款。上述两条约的主要内容是:
(一)外国公使常驻北京,可在北京租地赁屋,随时往来;
(二)除已开放的五口外,增开牛庄(后定为营口)、登州(后改烟台)、台湾(后定为台南)、淡水、潮州(后改汕头)、琼州、汉口、九江、南京、镇江为通商口岸;
(三)英、法等国人可往内地游历、通商、自由传教;
(四)英、法商船可在长江各口岸往来经商,英、法国兵船亦得进入各通商口岸;
(五)修改税则,减轻商船吨税;
(六)对英赔款银400万两,对法赔款银200万两;
(七)进一步确立片面最惠国待遇与利益均沾原则,今后清政府给予其他国家任何特权,英、法两国无不“同获其美”;
(八)进一步确立了领事裁判权制度。条约规定,英、法侨民商人与中国人争讼无法调停者,由中、英或中、法官员会同办理;英人、法人与中国人涉讼,犯法者如系英人或法人,则分别由英国领事或法国领事各依其一国法律审理治罪;如犯法系中国人,则由中国照中国律例查拿审问;如系英、法两国侨民与其他国家侨民人等发生争执讼诉,则中国官员不得与闻。
美俄两国在“调人”的名义下,用伪善的面貌和狡诈的手腕,在中英、中法签约之前,诱骗清政府订立了中俄、中美《天津条约》。中俄《天津条约》共12款,中美《天津条约》共30款,两国不费一兵一卒,就从清政府攫取了几乎与英法两国同等的重大侵略特权。而且,中俄《天津条约》第9条还规定:“中国与俄国将从前未经定明边界,由两国派出信任大员秉公查勘,务将边界清理补入此次和约之内”,为其以后在“勘界”的名义下割占中国大片领土埋下了伏笔。
1858年7月3日,咸丰帝一并批准了中俄、中美、中英、中法《天津条约》。同年11月,英、法、美三国根据《天津条约》的相关规定,在上海又逼迫清政府代表桂良分别与之签订了中外《通商章程善后条约》,作为《天津条约》附约。条约规定:(一)鸦片贸易合法化;(二)中国海关由英国人“帮办税务”;(三)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照时价值百抽五征税;(四)洋货运销内地,只纳按价值2。5%的子口税外,免征一切内地税。
中外《天津条约》及其附约,基本囊括并实现了战前英、法、美等“修约”要求的全部主要内容。“公使常驻北京”实现了侵略者早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前就梦寐以求的愿望,使列强得以进一步在中国扩张其侵略势力,操控清政府,巩固和发展其在华侵略利益,对中国人民实施政治压迫;增开口岸、降低子口税,允许外国商船、兵船沿江深入中国内地,使外国殖民主义侵略势力进一步深入中国内陆,从而更加有利于它们向中国倾销商品和掠夺原料,排挤中国民族工商业、航运业的发展,同时使中国的领土主权与国家安全再一次受到巨大的损害;海关由英人“帮办税务”的规定,为英国控制中国的海关提供了便利。以此为契机,英国开始在海关管理上扩张其势力,霸占中国海关管理权长达近一个世纪。鸦片贸易合化法的规定,最能暴露西方列强殖民主义侵略者贪婪无耻和毫无良知的强盗嘴脸,使鸦片烟毒从此弥漫中国大地,中国人民的身心受到残酷的毒噬。而在中俄《天津条约》中关于“勘界”的条款,则使沙俄疯狂地夺占了中国大片领土,中国的领土完整受到最严重的损害。因此,中外《天津条约》的签订,更进一步地加深了中国半殖民地化的进程,加深了中华民族的耻辱与灾难。马克思在考察了英法联军侵略中国及列强逼迫签订不平等条约的历史事实后,一针见血地指出:“资产阶级社会的真实任务是建立世界市场(至少是一个轮廓)和以这种市场为基础的生产。因为地球是圆的,所以随着加利福尼亚和澳大利亚的殖民地化,随着中国和日本的门户开放,这个过程看来已完成了。”他在谈到中英《天津条约》时则强调指出:“这个条约从头到尾都是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