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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中国私人资本工商业的变异和创新(第1页)

第三节 中国私人资本工商业的变异和创新

一 中国商人对外资企业的参与

在华外资企业自第一次鸦片战争后产生以来,就利用中国的传统商人和商业渠道开展各种业务。到19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外资在华开办各类企业的地域开拓、数量增加和业务扩展,其利用中国传统商人和商业渠道的范围和数量也急剧扩大。这使更多的中国商人在被雇用为外资企业买办的同时,也成为外资企业的经营者和投资者。

在利用中国传统商人方面,主要是进一步利用和扩大买办制度,从而也使买办的队伍不断扩大。这首先表现为上海的买办数量扩大,且逐渐由以广东人为多转变为以江浙人为主。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上海替代广州而日益成为中国的外贸和外资企业中心,加之浙江和江苏地区的大量商人为躲避太平天国起义而纷纷涌入上海,作为外国商行和企业代理人的买办队伍也开始较快地扩展起来。到1861年之后,除了以广东商人为主的早期买办继续增加之外,其他地区的一些商人也日益增多地进入买办行列,尤以浙江和江苏商人为多。有人说:“沿海各郡,自五口既开之后,士民嗜利忘义,习尚日非;又自海上用兵以来,至今未睹战胜之利,于是妄自菲薄,争附洋人,其黠者且以通洋语、悉洋情,猝致富贵,趋利若鹜,举国若狂。”其中尤以宁波商人为最,纷纷依附洋行,“充任各洋行之买办,所谓康白渡者”,“其余在各洋行及西人机关中充任大写、小写、翻译(昔曰“通事”)、跑街(昔曰“煞老夫”)者,亦实繁有徒”。湖州、苏州、绍兴的商人也在与外商进行丝、茶贸易中迅速转变成为买办。有记载说:“道光以后,湖丝出洋,其始运至广东,其继运至上海销售。南浔七里所产之丝尤著名,出产既富,经商上海者乃日众。与洋商交易,通语言者谓之通事,在洋行服务者谓之买办,镇之人业此因而起家者,亦正不少。”

其次表现为其他通商口岸的买办增加。从1860年起,各通商口岸随着外资企业逐渐进入,充当买办者也相应增加。据现有研究,天津、汉口、九江、镇江、芜湖、汕头、烟台等第二次鸦片战争以后开放的通商口岸都从1860年起有买办出现,特别是前三个口岸的买办数量随着洋行的增加而快速增加。如天津开埠以后,上海、广州的广东籍和宁波籍买办随洋行北上,还引荐自己的同乡充当买办,形成了广东帮和宁波帮,到1894年时已有著名买办12人;汉口和九江各有著名买办13人和11人。如宝顺洋行在香港、厦门、汕头、福州、镇江、九江、宁波、汉口、天津、烟台、牛庄、淡水、打狗、基隆各地相继设立分支机构,每地都雇有买办,在天津雇有亚培、徐子荣,在牛庄雇有陈洛明,在镇江雇有黄墨砚,在九江雇有徐渭南、郑济东,在汉口雇有盛恒山、杨辉山,在烟台雇有梁枝等。

再者表现为单个外资企业和新兴行业所雇用买办数量的增加。这一时期外资企业的规模有所扩大,经营范围也有不同程度的扩展,特别是一些新兴行业的出现和发展,其所雇用的买办也相应增加。据现有记载,各洋行在1860年以后雇用的买办人数及其占1831-1894年所雇用买办总数的比重为:旗昌洋行17人,占80。95%;怡和洋行21人,占70%;宝顺洋行14人,占66。67%;琼记洋行11人,占55%;其他各洋行买办72人,占总数(除1894年以后雇用者1人外),占90%。外资银行在1865年后所雇用的买办27人,占总数(除雇用时间不详者3人外)的90%。外资轮船公司在1865年后所雇用的买办15人,占总数(除雇用时间不详者1人外)的88。24%。买办数量在这一时期急剧增加的状况,与此可见一斑。

在利用中国传统商业方面,外资企业主要通过三种途径。

一是利用买办自己开设的商号。这种现象从60年代起逐渐普遍化。有些买办原本设有商号,在其成为买办之后就以其原有的商号服务于洋行。如瑞记洋行买办吴少卿原系上海成顺泰丝栈主,延昌恒洋行买办杨信之原先设有上海泰康祥丝行和丝栈,旗昌洋行买办阿尧原本办有平祥丝号和瑞祥丝号,怡和洋行买办祝大椿原先设有源昌煤铁五金洋货行。有些买办则在出任买办后开设商号,为洋行对口服务,其中最典型的是上海怡和洋行买办唐廷枢和宝顺洋行买办徐润。唐廷枢先后开办了修华号棉花行、谦慎安茶栈,以及泰和、泰生和精益3家钱庄,并通过设立分号将业务活动延伸到汉口、天津、扬州、镇江及内地。谦慎安茶栈就在产茶的内地设有7所分号。徐润从1861年升任买办后又先后开设宝源丝茶土号及立顺兴、川汉各货号,经营范围包括丝、茶、烟叶、白蜡、黄白麻、桐油等出口货。

二是通过买办沟通其他华商行号。买办一方面自己四出联络华商,另一方面以自己所掌握的进出口业务而吸引华商,与华商结成广泛的业务关系。像唐廷枢、徐润这样的大买办拥有广泛的华商支持系统自不必说,其他买办也程度不同地以华商作为自己的业务活动渠道。如在唐廷枢之前担任怡和洋行买办的林钦以其所开设的福兴隆茶号与11家华商茶行建立收购关系,福州宝顺洋行的买办阿蒙把收购茶叶的业务全部包给商人王召庭开设的金记行,王召庭又通过数以百计的小茶商广泛收购茶叶。推销洋货的渠道亦是如此。上海天福洋行买办胡熙垣、广昌洋行买办袁承斋开设的义泰和纱布号,推销洋货的渠道一直联系到“四川帮商人”。沙逊洋行买办陈荫棠依靠“潮州帮”而得以每年推销价值600万两左右的鸦片。

三是洋行直接与华商建立供销关系。洋行为了摆脱买办的中间阻梗,以便通畅、广泛地展开对华贸易,逐步通过给华商提供“冒名”、“包销”、“子口半税单”等便利条件,与之建立直接的业务关系。如19世纪60年代时上海就有不少华商“以洋商出名”设行收棉花。19世纪70年代以后,通商口岸华商“挂洋行牌子则比比皆是”。仁记洋行的进口布匹有芜湖的7家华商承销,并再转由汉口的4家华商贩往内地。在汉口,经华商之手而出口的茶叶在1870年时达54%,出口的牛皮亦多由洋商“从汉口市支那(即中国)牛皮行买入生牛皮”。在洋行提供的“子口半税单”保护下,内地华商得以直接到通商大埠运销洋货。如四川商人直接到上海贩运洋货;由镇江、宁波、汉口、九江、福州、厦门、芜湖等口岸进口的各种洋货,由华商运销到省内外各州、县。凡此种种,使洋行与华商的直接业务关系日益广泛。在19世纪60年代前后,上海“从英美两国进口的纺织品有一半是由华商订购的”,其他进口洋货由华商订购者多达75%。

更值得注意的是,外资企业吸收了大量的华商资本。可以说外资在华企业从一开始就是利用华商资本而建立起来的。第一个外资航运企业——旗昌轮船公司的创办者金能亨自称:“创建资金是由中国人汇集的”,他们是“最大的股东”,公司股本总额100万两中有70万两来自华商。第一个外资保险企业于仁洋面保安行是“广东省城商人联合西商纠合本银”而创设的。第一家在华设立总行的外资金融企业汇丰银行,“许多中国商人”都与之“有利益关系”。在最早出现的几家外资缫丝厂中都有华商股本。如1882年设立的怡和丝厂,“全部股票的十分之四由外国人出资购买,其余由中国人购买,董事中华人三人、外人三人”。外资企业对华商资本的吸收,随着其规模的扩大而不断增加。仅就有案可查的各外资企业华人大股东人数而言,19世纪60年代为18人,70年代为27人,80年代为21人,90年代为64人;涉及的外资企业有63家,实收资本总额达4030万余两,华人股本约占其半。

这种外资企业利用中国传统商人、商业和资本的过程,既是把中国传统商人转变为它们的代理人和依附者的过程,也是使中国的传统商人转变为近代商人和资本家的过程;既是它们向中国推销商品和掠取原料和财富的过程,也是把中国的传统商业和市场卷入世界商贸体系和市场的过程;既是把中国经济逐渐拖入半殖民地化境地的过程,也是引起中国自办新式企业挽回利权、产生某些资本主义性经济变化因素的过程。

首先,外资企业雇用中国商人为买办和职员,使他们不仅积累起巨额的资金,而且获得了一定的经营管理资本主义企业的经验和知识。在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和买办数量增加的同时,买办所持有的资产也得到了相应的扩大。买办的收入主要有以下两项:一是薪金,月薪为几百至千余两白银;二是佣金,一般为其所代理买卖金额的2%-3%,这是买办的主要收入。买办收入的总数,虽没有确实的统计,但有学者从两个角度做过估计:一是按照外贸进出口总值和买办提取佣金比重所作的估算,1864年之前中国外贸总值约为年均5000万元,累计约为1亿元,买办所得的佣金为2000万——3000万元;1864-1894年,外贸总值累计为75。9亿元,买办所得的佣金为1。5亿——2。2亿元,加上前期则为1。7亿——2。5亿元。如果再加上买办的其他收入和没有买办名义的买办商人的收入,其总数有3亿——4亿元。二是按照外国在中国设立洋行总分行及其所雇买办的情况进行估计,以每个洋行平均雇用一至三名买办,每名买办平均任期三到十年,到19世纪70年代时,先后做过买办的至少应有二三千人;如再加上那些虽没有买办名义,但实际上却为洋行对华贸易服务的买办商人,其总数至少也有四五千人。从低以每个买办拥有5万——10万两资产计算,便共有资产2。5亿——5亿两。如果以此类推,那么到1894年时,买办的总资产至少有4亿——8亿两,这一估计数字未免过大。这两个数字虽然都只是一种估计,但也可以确认买办已掌握了巨额的资金,已具有巨大的投资能量。这些买办一般都程度不同地参与了所雇用外资企业的经营管理,甚至出任董事和高级职员,使这些旧式商人在资本主义企业中经受训练,逐渐转变为精通业务的新式企业经管人员,后来有不少人成为中国自办新式企业的创办人和经管者。如洋务派所办的各民用企业,几乎全部由买办担任经营管理之职;在1894年前创立的商办企业中,由买办创办和管理者亦为数不少。

其次,外资企业雇用大量的中国工人,不仅使中国产生了第一代产业工人,而且为后来华资企业的产生、发展提供了部分技术工人来源。如在广州、上海外资船舶修造厂中成长起来的中国工匠,从60年代起不断受聘于中国的官办和商办企业。洋务派首领之一的张之洞曾指出:“粤工多习洋艺,习见机器,于造枪、造弹、造药、造雷,皆知门径;香港素多铁工,尤易招致。”洋务派所办的各企业,或多或少地、直接或间接招聘在外资企业中受过训练的工匠担任技术工人。在商办企业中也不乏这种现象,如广州造纸厂成立时“雇用了几个以前曾在美国的造纸厂中工作过的中国工人”。

第三,外资企业大量吸收华商资本,引起了中国商人投资于新式工业的兴趣,对商业资本向工业资本的转化起到了一定的启蒙导向作用。后来,这些附股于外资企业的买办或其他华商投资创办自己的企业,与其附股外资企业的感受不无关系。这些华商附股者投资的虽然是外商企业,并处于依附的地位,但是所投资金作为资本的功能及其本人作为资本所有者的资本家属性是同样存在的,且有自己相对独立的利益所在和追求。因此,他们实质上已成为中国最早的资本家。

第四,外资在华开设新式企业,为封建社会的中国注入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并以其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方式和高额的效益、优质的产品,逐渐引起中国人的注意乃至直接仿效,使创办资本主义企业的风气逐步打开。早在19世纪60年代,洋务派干将盛宣怀就指出:“火轮船自入中国以来,天下商民称便,以是知火轮船为中国必不能废之物,与其听中国之利权全让外人,不如藩篱自固”,自办轮船公司。后来成为民族资本面粉和纺织大王的荣德生在1900年自述道:“余自十九岁至粤,至本年滞港,来来往往,曾见兴新业而占大利者已不少,如太古糖厂,业广地产,火柴,制罐食品,电灯,自来水,矿业等等,颇欣慕。”外资企业的出现也使封建主义的坚冰开始裂缝,民族资本企业得以援例而设。正如李鸿章在筹设轮船招商局时所说:“我既不能禁华商之勿搭洋船,又何必禁华商之自购轮船?”“以中国内洋任人横行,独不令华商展足耶?”

西方列强凭借武力获取的种种特权,并通过利用中国的人力和财力对中国开拓贸易和设立企业的过程,既使中国经济被日益卷入世界资本主义经济的潮流之中,并逐渐引发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因素的产生,又达到了它们对华经济侵略的目的,甚至开始控制中国的经济命脉。后者是它们的主观动机所在,前者是它们带来的客观结果,两者将对这一时期以及以后的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产生既传动又抑制的双重影响。

二 商办新式工业企业的产生和初步发展

在对外贸易和外资企业的影响下,商办企业陆续出现。这时期的中国商办新式工业企业与洋务企业一样,最早出现于1865年前后,又受外贸和外资的影响较多地集中在外贸服务工业、出口加工工业、进口替代工业三个行业领域,到1884年时已在下述行业中产生了新式企业。

作为外贸服务工业的主要是船舶修造企业和轮船航运企业。在1865年之前,广州和上海都已有少数以手工生产为主的作坊型的船舶修理企业,1865年之后,特别是1870年之后,则有较为明显的发展,尤以上海为突出。在1866-1891年间,上海大约先后出现过27家能够修理轮船的中小型机器厂。这些工厂大多是在为外资船舶修造厂服务的锻铁、造船手工业作坊的基础上积累起一定数量的资本,添置一二台简单车床而逐渐发展为有一定机器设备的资本主义性企业;其资本薄弱,数额小者为100元,大者为500元,生产设备也比较简陋。其中稍具规模的主要有两家:一是1865年前后成立的均昌修船厂,其创办人梁凤西、李松云均系买办出身。19世纪80年代前期,该厂资本已增至4。7万两,造成小轮船6艘,吨位虽较小,技术则较先进,航行时速一般都在13海里左右,高于外资船厂所造轮船的时速。在造船过程中,工程师由曾在江南制造局学习过技术的广东香山人许启邦担任,其他一切设计、绘图、监造的工作亦均由中国人担任;但到1884年,因原创办人股票投机失败而破产,改组为发昌船厂,继续从事轮船修造业务。二是1874年成立的附属于轮船招商局的同茂铁厂,它在初创时只能做零星的轮船修理,两年后就扩充为运用汽机的中型修船厂,能自制汽船的锅炉、引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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