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屋漏又遇连阴雨
自从换了审查站站长,又叫收审所所长,“5·10”专案组在审查站的生存就成了问题。
先是关于打扫卫生问题,“5·10”专案组本来住在审查站斜对面、隔一条马路、距离大约一百米的另一个小院子,是一处临时建筑,但是地盘是审查站的。
当初专案组建立时,我就给领导建议,公安局这么大的院子,前后有四栋楼,其中两栋大楼是主楼,虽然只有两层,却是苏式建筑的双面楼,还有一栋五层大楼,是老战士协会等附属机构的,另外一处小楼也是两层,是刑侦科、刑警队和预审科的。随便调整调整,就可以腾出两间房子给“5·10”专案组办公。
这里,离火车站较近,追捕组上下火车方便。
在这里办公,通信比较畅通,各个科室都有直拨铁道部公安局,全国各铁路公安局、分局、各大站派出所、各刑警大队的铁路电话,通信联络比较方便、快捷。
而且,来自七个铁路公安局的同志们,可以住在附近的小旅馆或铁路招待所。
还有一个方便的条件,那就是距离公安局领导近,有什么事情请示汇报会很及时。
而审查站距离郑州铁路公安局大约十五公里,那时城市的发展还没有到达这片被称为“北大荒”的地方。除了审查站这一个单位,周边几公里几乎都是一片农田空地。
上面所说的五个条件审查站都不具备,吃、住、行、通信等都很不方便。打出租车打不到,电话要经过总机转,什么时候接通是个未知数,打邮政长途附近没有,吃饭的小饭馆也没有,可供住宿的小旅馆也没有。
一个由公安部五局和十局(铁道部公安局)共同领导,对外的招牌是公安部专案组,怎么能住在条件如此简陋的地方呢?很影响工作的开展。
鉴于以上情况,我向领导先是口头报告,接着又写专题报告,但最后的答复是,公安局机关没有地方,在审查站办公提审方便。
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就在审查站扎下了根。
近几个月来,我们这几十个同志不知道克服了多少困难,受了多少委屈,我们还是坚持下来了。我们的战绩也开始凸显出来。那些当初说“5·10”专案没什么搞头,不可能搞成功的舆论,暂时声音低了。但是他们还会说“3·20”案件这个龙头案件不破,给全国各地破再多、再大的案件也没用。
专案组度过了最难熬的时期,队伍也越来越稳定。
自从审查站站长换了以后,这个新所长认为我们占了他的地盘,沾了他的光。他先是在我们专案组每天不给审查站打扫卫生方面找碴儿。
这个所长说:“王科长,你们不能老住在这里不干活呀!你看这院子脏的,你们也该打扫一下了……还有厕所,都臭成啥样了?”
我说:“你们院子脏、厕所臭,怎么能找我们专案组的事呢?”
这个所长说:“你们专案组的人也在这里解手啊!也在这里提审人哪!有的还在这里吃饭哪!”
我一想人家说得有道理,于是说:“你们可以搞一个打扫卫生的制度,各个部门轮流打扫,我们专案组可以算一个部门,跟大家一起轮流。”
就这么定了,我们专案组从那时开始轮流给审查站打扫卫生。
过了一段时间,问题又来了。
那位所长又找到我说:“王科长,你们专案组住在这里,这水、电都用得太费,你们是不是向上级反映一下,解决一下你们的水电费。”
我想不对呀!
审查站的牌子是公安局的,全称是郑州铁路公安局收容审查所,怎么还跟我要水电费呢?后来我搞清楚了,虽然名义上是郑州铁路公安局收容审查所,这是因为按照公安部规定,只有地市以上公安机关才能设这个机构,而那时的公安分局虽然是副处级单位,但行使的只是县级公安机关的权力。因此,郑州铁路审查站只能挂这个牌子。而审查站实际上是郑州铁路公安分局管辖的单位。按说,郑州铁路公安分局是郑州铁路公安局的下属单位,但是在当时政企合一,以铁路管理为主的模式下,端谁的碗看谁的脸,公安分局主要是看铁路分局的脸,人家不光管着经费,还决定着公安分局两千多号民警的人事权,还决定着股级、副科、正科级干部的任免权。所以,公安局和分局虽然是上下级关系,但是,我分局想看你公安局的脸就可以看你的脸,不想看你的脸也可以不看。
想明白了这个问题,我才知道审查站站长为什么跟我要水电费了,我答应他向局长汇报。
我真的向卫伯英局长汇报了。
“是谁跟你要水电费的?”卫局长问我。
我没敢说是这个审查站站长。因为我怕局长一生气把他免掉了。我只是说:“他们只是提了这个想法,不是真的想要水电费。”
卫局长说:“谁再跟你说这个事儿,你让他来找我。”
我把这话对这个审查站站长说了。
他对我说:“王科长,以后再也不提这个事儿了。”
这个问题不再提起,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外局的专案组成员找到我,说是人家审查站卖饭票的同志不想卖给我们外局同志饭票。因为,我们没地方吃饭,专案组成立之初领导明确专案组同志在审查站搭伙。现在怎么又出现问题?